《反洗錢防制法》在去年6月28日匆匆的上路了,殺得金融機構、銀行、和各大會計師事務所措手不及。蔡政府之所以急著推動反洗錢防制法,就是為了台灣能夠通過去年亞太防治洗錢組織(APG)的第三次評鑑。在過去的評鑑裡,台灣被列入過渡追蹤的名單裡,如果評鑑未能通過,台灣將被列入高洗錢風險國家,對國人未來使用國內帳戶轉帳至國外,或是公司行號進行跨國轉匯時,將需要進行繁複的反洗錢程序認證,確保沒有洗錢風險。
台灣的金融法規灰色地帶實為一沉痾已久的問題,從兆豐金被重罰57億,便不難看出台灣金融業者、甚至金融監理人員多缺乏正確的金融監理和法遵概念。以日前財政部長許虞哲在立法院備詢時對自然人董事的發言,可一窺台灣目前制度的欠缺。